遭前男友逼「做牛做馬」 悲情女買兇2度縱火「恐怖搜尋」露陷

臺中女不滿遭前男友控制逼當傭人,找友人2度縱火,「恐怖搜尋」成鐵證,2女遭判6年至6年6月徒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中一名賴姓女子與溫姓男友交往時,欠債400萬元,2人分手後,遭溫男以債務爲由,逼做牛做馬當傭人、控制其行動,因不甘受辱,想脫離溫男掌控,竟與彭姓女友人合謀,二度縱火燒溫男住處,造成溫男父親與兒子受燒傷。臺中地院審理期間發現賴女縱火前上網「恐怖搜尋」紀錄,遂依殺人未遂罪,將賴女與彭女各判處6年6月與6年徒刑。

據瞭解,賴女與溫男分手後,不甘因爲欠債被當傭人,與彭姓女友人商討後,6月間某日確認溫男在家,彭女就拿着汽油倒在溫男住處門外地墊,接着用打火機點火,由於火勢猛烈,溫家瞬間遭烈焰吞噬,造成溫父臉部、手腳二度燒燙傷,溫男兒子也因吸入濃煙嗆傷,所幸消防人員及時趕到撲滅火勢,纔沒釀成重大傷亡。

溫男事發後搬家,賴女與彭女再度合謀,隔月某日深夜,再以同樣手法,企圖在溫男住處縱火,因點火前被鄰居發現,嚇得來不及點火就逃離現場,2女事後遭警方循線逮捕。

賴、彭2女出庭時否認縱火,但法官審理期間發現,2女犯案前曾上網搜尋「什麼東西無色無味有毒」、「甲苯中毒」、「簡易炸彈製作方法」、「如何製作汽油彈」等,最終認定2女故意縱火,遂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6年至6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