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質疑大量倍拉維抗病毒藥將過期?疾管署數據澄清

近期COVID-19抗病毒藥物「莫納皮拉韋」改有條件使用,遭質疑與大量「倍拉維」將過期,才更改用藥規定。疾管署今天澄清,並非事實,效期至今年8月底的藥物僅744人份。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28日修訂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 抗病毒藥物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使用條件,將原先「可降低死亡率建議使用」和「條件下使用」兩項,改爲「有條件下使用」,被外界質疑是技術性阻擋開立莫納皮拉韋,與有大量倍拉維(Paxlovid)將過期有關。

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今天迴應媒體,據統計,目前倍拉維全國總庫存量約38萬人份,藥物保存有效期限介於今年8月至明年12月底間,其中效期至今年8月底藥物僅744人份,佔總庫存量千分之2,倍拉維每天全國總使用量爲1400人份。

曾淑慧強調,並沒有外界質疑的「有大批倍拉維即將過期」情形,疾管署有監測及儲備管理機制。另外,這次莫納皮拉韋用藥條件是爲提供更佳的治療建議,依國際實證資料及專家意見進行調整,並非無限縮用藥。

曾淑慧進一步說明,世界衛生組織(WHO)早在去年9月公佈的治療指引,基於藥物療效和作用機轉,將莫納皮拉韋列爲有條件建議藥物,用於治療非重症,但有極高住院風險的確診個案,同時建議應採取相關的緩減措施,減少藥物可能造成危害。

曾淑慧表示,發表於國際期刊的英國ThePANORAMIC trial的臨牀實證資料顯示,莫納皮拉韋於Omicron病毒株流行期無法有效降低已接種過疫苗、而且具有重症風險因子的COVID-19門診患者住院及死亡風險,但對於臨牀試驗結果推論在多國專家間仍存在爭議。

曾淑慧說,經檢視國際間診治指引用藥建議、最新臨牀實證及國際作法,建議以倍拉維優先,只有在醫師評估過病人用藥風險後,如洗腎患者或正在服用藥物可能產生交互作用等,當無法使用優先建議藥物,或臨牀上無其他替代療法,只適用莫納皮拉韋治療的條件下才建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