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正諷換騎單車撞總統府 法官神回:山壁有很多
▲張德正在去年1月25日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圖/東森新聞,下同)
41歲的張德正因認爲司法不公,去年1月25日清晨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刑事部分一審被判5年10個月徒刑。臺北地院昨日(8日)針對民事部分開庭並討論到肇事車輛大小,沒想到張竟表示,如果法院安排,他也可以騎着單車去撞總統府,但法官僅迴應,這樣只是再多一條罪,「要撞的話山壁有很多。」
張德正因與前妻打官司遭判刑,心生不滿,於是在2014年1月25日清晨開着砂石車衝撞總統府,震驚社會。刑事部分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10個月;民事部分雖然府方求償344萬元,但張今年7月開庭時曾表明「不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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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院8日上午針對張德正與好名企業的民事賠償比例開庭,討論到肇事車輛大小時,張卻表示談這個沒有意義,但法官認爲,大小不同的車輛造成的撞擊力道大小有異,比如騎單車就衝不上總統府前的階梯了。
沒想到張德正竟回說,如果法院安排的話,他也可以騎着單車去撞撞看。對此,法官僅迴應,這樣只是再多一條罪,「要撞的話山壁有很多。」另外,本案將在10月13日針對民事賠償部分再次開庭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