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所有食品營業場所人員強制戴口罩 違反最高罰1.5萬

衛生局輔導食品業者要強制戴口罩。(圖/彰化縣衛生局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國內累計393人確診,爲防止社區可能潛藏未就醫或無症狀感染者,引發社區感染風險,彰化縣衛生局宣佈從14日起,所有食品營業場所工作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即日起爲期一週的勸導期,22日起若未佩戴口罩,將依違反傳染防治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衛生指出,民衆一日三餐都離不開食品業,爲防止飛沫傳染,彰化縣衛生局今天宣佈,即日起所有食品營業場所,包括餐飲業冷飲店小吃店、烘焙業、超商、超市、大賣場傳統市場攤商等食品販賣業之工作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一般口罩即可,如布口罩、紙質口罩、活性碳口罩、海綿口罩等),即日起爲期一週的勸導期,4月22日起若未佩戴口罩,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局長葉彥伯提醒,食品業者於工作時間手部小心觸碰到口罩的外層,要立即洗手,以防止受污染的手部再觸摸其他的地方;衛生局也請鄉親配合,做好個人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有發燒、上呼吸道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

葉彥伯呼籲民衆排隊用餐時與他人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的社交安全距離,若無法保持請佩戴口罩;用餐時不要交談,並避免共用餐具,如於用餐高峰時間,可考慮外帶,以降低病毒傳染機率,期望大家攜手防疫,嚴守社區感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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