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惠妹嗨唱小巨蛋「人爲地震」居民怨 律師分析突破盲點
張惠妹小巨蛋開唱爲了防震避免民怨下足工夫,怎料還是引來當地里長率衆抗爭。(圖/取自EMI華語粉絲書臉書)
天后張惠妹重返臺北小巨蛋開唱,事前爲了防震避免民怨,一樓地面全部用木板架高,並鋪上地毯力求減低噪音聲量,但仍造成附近多處房屋震動;松山區中華里里長遊吉興夫婦爲此率約20名居民前往北市府靜坐並絕食抗議,里長太太還激動到下跪陳情。對此,律師林智羣在臉書分析指出說,嫌惡設施在購屋時已經有價格補償的話,「那你還可以要求排除侵害嗎?」,一句話突破爭議盲點,引來超過千人按贊。
林智羣律師今(10日)在臉書發文,針對張惠妹小巨蛋演唱會「人爲地震」這件事仍遭到附近居民投訴抱怨;他說,之前上過一門課「法律經濟分析」,講到一些概念蠻有趣的,老師提到一個案例,就是你買了一個房子,附近有嫌惡設施(比如焚化爐),「那你住進去之後,可以要求焚化爐遷走嗎?」
他分析表示:「如果以法律觀點來看,現在有一個侵害在持續中,我可以要求排除,(法院不一定會準,因爲你的權利不能無限上綱)但以經濟學角度來看,你這個房子,如果沒焚化爐在旁邊,價格會高200萬元,因爲有焚化爐在旁邊,你買房子時,省了200萬元,那你承受的不利益(焚化爐),其實在買賣過程中,已經補償你了,那你還可以要求排除侵害嗎?」
林智羣律師小結語說,有些事情,如果加上其他思考角度,會有不一樣的風景跟視野。網友也迴響熱烈:「先來後到的問題,是住戶先入住?還是小巨蛋先完工啓用?還有小巨蛋“使用”時的方式與造成的周邊影響,住戶當初可能亦有考慮未到之處吧!」、「以前是臺北市立棒球場,吵鬧震動程度絕對遠勝現在的小巨蛋」、「房價會因爲附近有小巨蛋而漲價,所以我希望家裡附近有這個設施,但是不能辦演唱會 ??這樣解釋合理嗎 ?」、「這是法律觀,很多寶只管自己」、「不管啦 ! 我省的是我的能力, 我被侵害的一定要加倍還我啦」,引1,600多贊及衆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