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火化場 選定芳苑草湖南段

彰化縣殯葬業者曾到彰化縣政府前陳情,表達支持彰化市殯儀館整建爲含火化場的藝術生命園區。(資料照片/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縣是全臺唯一沒有火化場的縣市,彰化縣政府今年7月發包火化場前置法定程序的勞務採購案後,11日公告選定芳苑鄉草湖南段228-2地號土地進行火化場開發。對此,一直積極推動火化場案的彰化市長林世賢12日指出,縣、市各有權推動火化場,彰化市公所推動火化場的計劃沒有中斷。

彰化縣內沒有火化場,數十年來彰化人要辦後事,都必須舟車勞頓到外地,從民衆到民代、首長都知道,彰化縣需要火化場。歷任彰化縣長或部分鄉鎮市長雖也都提出火化場規畫,卻都因「不要蓋在我家旁邊」的觀念,在規畫地點曝光後,招致當地居民強烈反對,最後胎死腹中。

彰縣府公告火化場案選址規畫表示,火化場設置地點以「殯葬一元化」爲目標,希望在園區內提供複合性功能、完整的殯葬設施,經盤點彰化縣所有殯葬用地,以「區域環境、基地條件、開發規模及地方民意」4大評估因子,篩選出最佳設置地點後,擇定芳苑鄉草湖南段228-2地號土地進行火化場開發。

從去年起就積極推動含火化場藝術生命園區的彰化市長林世賢強調,彰化市公所推動火化場的計劃沒有中斷,且與彰化縣政府推動的火化場沒有衝突,縣、市本就各有權推動火化場。

林世賢說,他肯定彰縣府在民意的壓力下評估火化場選址,彰化市公所推火葬場並沒選址的程序問題,彰化市殯儀館早已是殯葬設施最完善的地方,他推動火化場是要將殯儀館整體設施優化改善,包含交通環境等,且火化場只是恢復殯儀館過去原有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