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禁泊地觀光遊憩 海牛採蚵籲創三贏

芳苑海牛採蚵生態觀光很受歡迎,最近卻因縣府修訂泊地管理自治條例,引發熱議。(鍾武達攝)

芳苑鄉長洪和爐代表松林與蚵農們,針對縣府修訂的泊地管理自治條例可能衝擊到海牛採蚵產業,緊急研商對策。(鍾武達攝)

彰化縣公告泊地禁止任何非屬漁業行爲的觀光與遊憩,引發芳苑鄉海牛採蚵車隊強烈反彈,鄉長洪和爐及代表洪松林等人今天與蚵農研商 ,將行文要求縣府適度修訂《泊地管理自治條例》,創造縣府、地方及產業文化發展三贏。

芳苑鄉特有的「海牛採蚵」,近10年來在生態工作者清水及蚵農努力推廣下,上月成功登錄爲彰化縣無形文化資產不料,正當蚵農寄望這項產業得以永續之際,縣府新修訂的《泊地管理自治條例》卻禁止非漁港的泊地從事觀光與遊憩,公告一貼出,蚵農們既傻眼生氣,痛批「太扯」。

魏清水說,「海牛採蚵」能夠成爲無形文化資產,與透過生態觀光的手段保護息息相關,泊地禁止觀光遊憩,無疑扼殺海牛的生機,沒有商機,就不會有年輕人繼續投入,如何永續。更有蚵農說,新修訂的《泊地管理自治條例》,就是針對海牛採蚵生態觀光,讓人無法接受。

芳苑鄉長洪和爐、代表洪松林,昨天專程與魏清水及蚵農座談研商因應之道,大家討論認爲,縣府農業處應與文化局單位做好橫向連繫,將《泊地管理自治條例》修訂得更明確與圓滿。

魏清水錶示,縣府對彰化海岸整體管理,除了「安全第一」,也要貼近在地產業發展需求 ,才能促進地方產業永續,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