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釀3死 誰讓15歲少年開車上路

一名十五歲曾姓少年偷開外公的休閒車,經過北市內湖區東湖路與安康路時,一時慌張蛇行而闖入一家臭豆腐店,造成三死兩傷的慘劇,因汽車是在其外公名下,可見外公該負起相當的重責,爲什麼車子鑰匙沒好好保管,讓孫子可予取予求,在毫無駕車經驗、當然也不可能有汽車駕照的情況下,在車陣中自然無法好好控制車子,憾事便自然發生了。

十五歲,正是血氣方剛的年紀,做任何事往往只憑一時衝動,不會去考慮可能造成的後果,也因此慘事便隨之而來。

小孩犯錯,大半責任要歸咎大人,試想:如果大人能好好的控管家中一切物品,不輕易讓小孩接觸,自然可減輕危險,尤其是車輛之類較容易造成嚴重後果,必須得多加註意防範,以免等到發生重大事故時才懊惱萬分,已然來不及。

在此,也要奉勸年輕朋友,有許多事該不該做,都要先想清楚,千萬別衝動行事,明哲保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