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現行學生資助最新標準是多少?相關政策請看這裡→

日前,省教育廳辦公室印發《浙江省現行學生資助政策問答(2024)》,推進浙江學生資助工作高質量發展。

如何判定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地區?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 <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 的通知》(財教〔2021〕56號)有關規定,城市地區指:國家統計局最新版本的《統計用區劃代碼》中的第5—6位(區縣代碼)爲01—20且《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中的第13—15位(城鄉分類代碼)爲111的地區;農村地區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地區。

學校所在地區的《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可在國家統計局官網查詢,網址爲:https://www.stats.gov.cn/sj/tjbz/qhdm/。

能否向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受助學生收取餐費差價?

不能。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浙政辦發〔2012〕30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財政廳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相關政策的通知》(浙教辦函〔2019〕362號)和《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 <浙江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 的通知》(浙財科教〔2020〕39號)等浙江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政策相關規定,各地要確保每週爲受助學生免費提供5頓(法定休息日除外)葷素搭配、營養合理的營養餐,無特殊情況不得以非供餐方式替代。

有關單位和部門應當合理確定供餐價格,與當地營養餐資助標準銜接。現有學校實際供餐價格高於當地補助標準的,各市縣要及時調整並完善補助標準及相關管理措施,確保不增加受助學生經濟負擔,不擠佔其他學生的利益。

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是否可以採取“先收後退”的補助方式?

可以。

根據浙江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等政策相關規定,營養改善計劃補助對象爲經認定爲資助對象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廳等八部門關於印發 <浙江省學生資助對象認定辦法> 的通知》(浙教財〔2020〕15號)有關規定,學生資助對象認定每學年進行一次,原則上在新學年開學60天內完成,每學期按照學生家庭經濟實際情況進行認定結果複覈和動態調整。

學校無法在學期初完成學生資助對象認定或認定結果複覈的,可以採取“先收後退”的方式實施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校完成認定工作並確定學生資助對象後,各市縣根據學校認定的情況將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補助資金撥付至學校食堂,學校及時將收取的餐費全額退還受助學生。學期結束後,學校食堂按就餐記錄據實結算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補助資金,不足部分不得向受助學生收取,不得擠佔其他學生利益。

若學生及家長因經濟困難提出免費用餐需求的,學校應參照“綠色通道”制度,對提出申請且符合條件的學生予以免費供餐,再根據資助對象認定情況確定是否實施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最新標準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下達2024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財教〔2024〕64號)規定,從2024年春季學期起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補助標準——

小學寄宿生年資助標準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寄宿生年資助標準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

小學非寄宿生年資助標準由500元提高到625元,初中非寄宿生年資助標準由625元提高到750元。

浙江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中的“非民族地區且非戲曲表演類專業學生除外”如何理解?

浙江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中的“非民族地區且非戲曲表演類專業學生除外”是指:景寧畲族自治縣所有中等職業教育專業實行免學費,其他地區的非戲曲表演類專業(含:750201音樂表演、750202舞蹈表演、750206服裝表演、750207雜技與魔術表演、750303民族服裝與飾品、750401社會文化藝術、760201播音與主持)不享受免學費,其他專業實行免學費。

浙江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如何享受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浙江省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科教〔2017〕4號)有關規定,浙江省地方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浙江一類一檔地區和海島縣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按照《浙江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有關規定,“三支一扶”服務期爲2年。到浙江一類一檔地區和海島縣基層單位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後在原單位就業滿1年以上(含1年)的,可按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專升本學生服兵役資助年限應該如何確定?

根據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政策有關規定,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或學費減免資助期限爲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一個學制期。對復學或入學後攻讀更高層次學歷的不在學費減免範圍之內。攻讀更高層次學歷後二次入伍,可以類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層次學歷教育階段的資助。

專升本學生,在專科階段應徵入伍的,以專科階段規定的學習時間實行入伍資助,後續本科階段的學習時間不納入資助範圍;在本科階段應徵入伍的,以本科階段規定的學習時間實行入伍資助,此前專科階段的學習時間不納入資助範圍;在專科階段應徵入伍,升入本科階段後再次入伍的,專科階段和本科階段規定的學習時間均可納入資助範圍。

大學期間申請過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如何申請入伍資助?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 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有關規定,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學生可以申請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但只能選擇其中一種資助方式,不得兼選。

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

國家助學貸款的最新額度是多少?

根據《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調整完善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教財〔2023〕4號)有關規定,自2023年秋季學期起: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2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6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6000元提高至不超過20000元。

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優先用於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用於彌補日常生活費。

國家助學貸款額度調整後,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償、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以及基層就業學費補償、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標準,相應調整爲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來源:浙江發佈

編輯:瞿含張

二審:曾雲畢

三審:林 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