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人物吸加熱菸惹議 國健署:違者一定依法開罰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吳昭軍表示,針對加熱煙等指定煙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情形表示,目前12家提出申請,其中4家進入實質審查,並有2家已補正3次,是否通過仍待審查委員評估。記者蘇健忠/攝影

菸害防制法新法納管加熱煙上路逾1年,非法煙品仍肆竄,甚至政界人物近期使用加熱煙時有所聞,國健署今天再強調國內目前完全沒有任何合法加熱煙,違者一定會依法開罰。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去年3月22日上路,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加熱煙等新興煙品皆違法,不可在臺灣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攜帶入境最高罰新臺幣500萬元;另外,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2項明訂任何人不得使用非法煙品,最高可罰1萬元。

截至今年6月26日,仍無加熱煙通過健康評估,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吳昭軍上午出席活動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針對加熱煙等指定煙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情形表示,目前12家提出申請,其中4家進入實質審查,並有2家已補正3次,是否通過仍待審查委員評估。

吳昭軍強調,業者提出的理由一定要能說服委員,國健署就是在行政作業上給予協助,外界很關心何時會通過,「但結果也有可能是不通過」;不用質疑,現在國內沒有合法的加熱煙。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說,加熱煙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會議依法進行中,由毒理學、公衛學、成癮等專家組成,給予專業意見,讓業者進行補件審查。過去1年多舉行了超過30場會議,只要有任何業者交上資料,就會盡速安排專家審查,「絕對沒有等待特定業者」。

羅素英表示,加熱煙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絕對秉持「保護公衆與未成年健康」爲最高原則,這也是審查速度比較慢的原因,專家委員必須審慎地逐一檢視業者提出資料,進一步要求更完整實證數據,各家補正速度不一,快則1個月內、較慢者可能耗時3個月補資料。

針對政界人物使用加熱煙時有所聞,羅素英說,各地方衛生單位將會介入查明,有違反煙害防制法就會依法開罰。「國健署沒有預設立場」,現階段對於若有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後,包含上市時程、煙捐執行模式等,仍在規劃中,暫無定案,重心仍以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爲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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