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俊英判決出爐「只要罰款臺幣2萬5」 韓網氣炸怒轟惡法:所以纔會有N號房事件!
南韓歌手鄭俊英去年3月爆出「老司機淫聊」羣組對話,事後還牽扯出集體性侵害的罪行,演藝事業毀於一旦,且必須受到法律制裁。事隔一年,鄭俊英涉嫌性交易一案在3月30日判決,被處以100萬韓元罰款(約臺幣2萬4512元),讓輿論氣炸直轟:「就是有這種法律,纔會有N號房事件!」
▲鄭俊英「海外性交易案」判決出爐,只要罰款臺幣不到2萬5。(圖/CFP)
鄭俊英涉嫌於海外性交易一案而被起訴一案,判決在31日出爐,處以100萬韓元罰款(約臺幣2萬4512元)。如果鄭俊英在7天內不提出異議,判決內容便會成立。而與鄭俊英一同被訴的原「Burning Sun」金姓夜店員工,則是被處以200萬韓元(約臺幣4萬9024元)罰款。
不痛不癢的刑責讓南韓網友爆氣,大罵:「就是有這種法律,纔會有N號房事件!」不過這起判決僅是針對海外性交易一案,先前鄭俊英已經因涉嫌集體性侵等犯罪,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不過他和崔鍾訓皆不服判決而提出上訴,二月底二審時因證人缺席,全案仍未定讞。
▲崔鍾訓、鄭俊英不符集體性侵案判決,繼續上訴。(圖/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