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酒醒內褲飄嘉明味 男辯「夢遺」法官有話說

一名20歲桃園女酒醉醒來,發現內褲竟有精液味道,驚覺遭男友人撿屍性侵。(示意圖,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桃園一名20歲年輕女子爲情所困,到友人租屋處喝酒喝到昏睡。隔日醒來,年輕女聞到內褲有「嘉明(精液)味,驚覺遭性侵,質問陳姓男子,陳男立刻認錯道歉,還說女子口喊暗戀男姓的名字,還伸手摸他下體,他一時衝動發生關係。

桃園地院審理時,陳男改口不認性侵,辯稱應該是「夢遺」,但法官不採信,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2個月徒刑。近期民事判決也出爐,陳男須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判決書指出,綽號「蝴蝶」的20歲女子,2016年12月某日因感情問題,與2名友人到陳男租屋處飲酒聊天,4人皆喝到昏睡。隔日「蝴蝶」醒來返家,聞到內褲有精液的味道,傳訊陳男:「你是不是對我做了什麼,如果你誠實的話,我們還是朋友」。

陳男迴應:「你那天拉我的手」、「你直接摸我那貼過來」、「當下你口中喊OO,拉着我的手去摸你…」、「我太沖動了…我無話可說」。蝴蝶怒斥陳男「爲什麼不戴保險套,你不知道XX隔天拿避孕藥給我吃,那對我的身體有多受傷嗎」,陳男又回「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會寄一點補品給你」。

警詢時,陳男供稱「蝴蝶」在他房內發酒瘋,直到接近凌晨5時她冷靜下來,躺在他牀上睡覺,他也躺在她旁邊睡,睡到一半時,「蝴蝶」拉他的手去摸她的胸部,另一手摸他的生殖器,兩人便發生性行爲。

桃園地院審理時,陳男改口否認犯案,稱「蝴蝶」內褲上的精液可能是他夢遺沾到的。不過,法官勘驗2人對話記錄,不採信陳男說法,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2個月。民事部分,判陳男應賠償「蝴蝶」精神撫慰金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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