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擬提修法:吸毒獲緩起訴者可先治療

政院蘇貞昌。(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婕妤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7日通過「毒品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法重點在未來施用毒品者,可以先由醫療機構評估進行治療,改採更多元、適切的做法,而非直接送勒戒。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蔡政府上任後,爲展現反毒決心,在預算面4年投入100億元,完備緝毒所需人力設備行動面,集合跨部會力量,執行四波的「安居緝毒」專案,深入社區,向上溯源,除惡務盡;也從法制面,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加重製毒、販毒、運毒者刑責,並防制新興毒品氾濫。

蘇貞昌指出,這次是提出第二波修法,重點在協助毒癮者脫離毒品的危害。藉由引進更多醫療戒癮資源,讓檢察官可就吸毒者不同的毒癮程度,結合專業醫療意見,提供更多有利戒除毒品之適當處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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