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礦業法廢除霸王條款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該修正草案重視原住民權益保障,新增環境保護監督機制,對開採總量管制,對於受開礦影響當地居民也新增回饋機制,並落實資訊公開,防止不當行爲傷害,是兼顧經濟、環境及產業需求,希望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礦業法通過後,不論大小礦區均需補辦環評程序,經盤點,41個礦區首當其衝受影響,包含備受爭議的亞泥新城山在內。
經濟部簡報指出,這次修法有六大重點,包含刪除無地主同意得先行使用土地規定、以及展限駁回求償條文等「霸王條款」;強化環境保護,一次性補辦環評,未曾辦理環評者,一定期間需補辦,未辦理者,最重將廢止礦業用地,同時增訂環境維護計劃與礦場關閉計劃。
此外,爲落實原住民族權益,一次性補辦諮商同意,新礦業用地核定前需辦理原民諮商同意,既有礦業用地未曾辦理諮商的礦場,於一年內一次性補辦,若未辦理,將廢止礦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