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干預電價,走回頭路 審議委員:國會審電價 前所未聞
立法院藍白陣營推動電業法修法逕付二讀,電價由立院審議通過實施。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際管制電價樣態比一比
立法院藍白陣營推動電業法修法逕付二讀,電價未來由立院審議通過實施,審議委員之一的商總理事長許舒博及綠委洪申翰皆認爲,舉凡社經地位條件和臺灣相似國家,電價決定機制還要由國會審議同意,幾乎找不到案例,可說前所未聞。
許舒博不客氣的說,一旦這項修法通過,他將退出不再擔任電價審議委員,由國會去審就好。他說,成立電價審議委員會是替政治扛住壓力的,如果電價要由國會審議才通過,他擔任立委20年,深知民代揹負民意的壓力,沒有民代敢同意調漲電價,因此以後很難調漲電價。
應檢討的是能源結構
他指出,在野黨想杯葛的是,臺電電價結構不合理,因爲俄烏戰爭以來,燃煤及天然氣成本大漲,加上高科技需要用綠電,大量購買較昂貴的綠電,加上少許水力、核能,造成臺電營運有較大虧損。但,國會可要求檢討能源結構,及多元供電來源,而不是用了錯誤的方法,要求電價需經國會審議才能通過。
許舒博指出,過去馬政府油電雙漲也承受很大壓力,後來油價訂定公式後每週浮動調整,油價就維持一定平衡。電價比較複雜,要考慮照顧弱勢及基層等層面較多,倘若電價不漲,由基層或弱勢來揹負和工業大戶一樣的壓力,由多數用戶變相補貼用電大戶,並不公平。他呼籲在野黨冷靜思考,可否從檢討能源政策,或採取另一方式,由政黨代表(非政黨比例代表)出席電價審議會議,而非由國會直接介入電價審議。
洪申翰則指出,藍白聯手逕付二讀的電業法,是將電價審議會決定的調整方案,交由國會來決定電價。依照此一邏輯,油價要不要?水價呢?碳費呢?每一項能源相關規費是否都要經過國會同意?在野黨很難去論述,爲何只有電價需要,其他油價等能源相關規費不必,社會各界一定會提出質疑。
儘管臺電是國營事業,他說,之前立法院花了很長一段時間,希望建立電價審議機制,往專業的光譜靠攏,減少政府或政治的干預,即使目前無法百分百完全由專業決定,至少已朝專業方向努力。像目前油價改爲每週浮動,油價不再是政治議題,而是和政治脫勾、往相對較好的專業方向,但今天在野黨提出的主張,是反其道而行,赤裸裸讓政治干預電價。
「結果不難預料,當民意代表爲討好選民,誰會主張要調漲電價?」洪申翰說,如此恐怕距專業的方向更加遙遠。大家更難以理解的是,就責任政治而言,國營企業是全民資產,如果因國會決定造成臺電更大虧損,國會如何負責?如國會不能負責,如何能要求決定的權利?如此權責的平衡,是在野黨提案修法時非常欠缺思考之處。這次不但環團反對、產業團體及能源學者都反對,可見在專業之處看不到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