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清潔員撿23萬手鐲,業主給1萬報酬,卻要求物業開除清潔員
一隻老鼠跳進了米缸,它剛進去時米缸還是滿的,它隨時可以離開,但餓了好幾天的老鼠怎麼會放棄這個填飽肚子的機會,於是它就敞開了肚皮吃,漸漸地,米缸裡的米降下去一大截,這時老鼠還是能跳出去的,但它卻捨不得這缸米,於是它就繼續吃,到最後缸口太高,老鼠也就被困死在了米缸裡。
這個故事中的老鼠被自己的貪心所害,其實人也是一樣,如果不能控制住自己的貪慾,那麼終有一天,人會被自己的貪慾拖下深淵。
張某(化名)是河南鄭州某小區物業的一名保潔員,2021年7月的一天,小區裡有人搬走,於是張某就被派去做保潔工作,就在她清理着房子門口的廢棄紙箱時,紙箱中的一個亮閃閃的東西吸引了她的注意,她拿起來一看,原來是個鐲子,似乎還不便宜。
張某一下子眼睛都亮了,這不是天降橫財嗎?她朝着鐲子哈了幾口氣,然後用衣服將其擦得乾乾淨淨,隨後就將鐲子揣進了兜裡。這位剛搬走的業主是董女士,鐲子也是她掉的,說起他這個鐲子可不簡單。
這個鐲子是她幾年前買的,這幾年的價格也有所增長,前不久她還拿去鑑定過,如今這個鐲子可是價值23萬,可董女士在搬家時卻一時粗心,將這麼貴重的物品遺落了。張某撿到鐲子後並沒有去尋找失主,而是將鐲子帶到家裡藏了起來,要是過段時間還沒人來找的話,那她就可以把這鐲子賣出去了。
一晃三四天過去了,董女士終於發覺自己的鐲子丟了,於是她連忙回憶這幾天都將鐲子拿到了哪些地方,突然她想到,自己搬家時壓根就沒將鐲子帶走,於是她連忙返回小區尋找,可房子裡已經被收拾得乾乾淨淨,哪裡還有什麼鐲子。
於是她又跑去找物業,一聽董女士丟了這麼貴重的東西,連忙將監控錄像給調了出來,當時張某撿到鐲子時正好在門口,門口的監控就正好將她撿到鐲子的一幕給拍了下來,於是物業叫來張某,讓她將鐲子歸還給董女士。
可張某卻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撿到什麼鐲子,但董女士已經在監控中看得清清楚楚,張某這樣的說辭,那麼她肯定就是想要把鐲子據爲己有。董女士急了,大罵張某是小偷,隨後還帶着張某看了監控錄像。
張某看了監控後便不再狡辯了,但他還是不想交出鐲子,還囂張地朝着董女士說:“東西誰撿到就是誰的,我願意還你是我人好,我不願意還你,我覺得也沒錯。”董女士一聽既好氣又好笑,怎麼會有這樣的人?簡直是個無賴。
董女士也不想和張某再多說什麼,看她那副樣子,今天董女士想讓她主動拿出鐲子是不可能的了,於是董女士撥打了報警電話。不久後警方趕到了現場,查看監控錄像後,警方便開始與張某協商,讓她歸還鐲子。
也許是在警方面前有些心虛,張某答應歸還鐲子,但她還是不死心,想要在董女士這裡撈點好處,於是她便向董女士索要兩萬元的保管費,董女士自然是不肯,要是一開始張某主動歸還鐲子,董女士說不定會出於感謝給她一些好處,但張某之前卻是那副態度,如今董女士怎麼可能給她錢。
但張某就是不肯給,要麼董女士拿錢將鐲子“贖”回去,要麼這個鐲子就歸她。最後董女士只能強忍着怒火,答應給張某一萬元,有了好處,張某纔將鐲子還給了董女士,其實董女士完全沒有必要妥協,因爲張某的行爲已經涉嫌違法。
首先撿到他人的東西需要歸還是法律中明文規定的,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而張某拒不歸還的行爲已經涉嫌侵佔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0條,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爲構成侵佔罪。
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而她藉着鐲子向董女士索要錢財的行爲也涉嫌敲詐勒索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所以說董女士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拿回自己的鐲子,但董女士似乎是不差錢,可能也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她並沒有打算放過張某,拿回鐲子後,董女士就到物業進行了投訴,最後張某被解僱。
人心不足蛇吞象,張某因爲一點蠅頭小利而丟了工作,而且名聲也臭了,這就相當於撿了芝麻丟了西瓜,這真的值得嗎?說到底還是張某的貪慾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