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緋聞案被限制出境 周玉蔻桃機出境遭攔下

周玉蔻今天中午欲從桃園國際機場出境時,因已被相關單位限制出境,遭航空公司拒發機票,隨後由國境事務大隊依程序開立禁止出境的處分書。(報系資料照)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因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涉及蔣孝嚴緋聞案,被法院依違反個資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定罪。據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證實,周玉蔻今天中午欲從桃園國際機場出境時,因已被相關單位限制出境,遭航空公司拒發機票,隨後由國境事務大隊依程序開立禁止出境的處分書。

這起案件起於2022年,周玉蔻在電視節目上公開指稱張淑娟是「晶華飯店緋聞案」的女主角,並揭露其個人資料,包含姓名、職業與婚姻狀況。張淑娟提告後,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爲,周玉蔻未經查證便散播不實言論,不僅侵害個人隱私,更嚴重損害張的名譽,因此重判1年6個月徒刑,且指出她態度不佳,無悔過之意。

今日,周玉蔻在桃機準備出境時,於辦理登機手續階段被航空公司拒發機票。隨後,她自行前往國境事務大隊櫃檯,並在收到禁止出境的處分書後離開。對於其原計劃前往的國家及發佈限制出境的機關,相關單位則以「涉及個人隱私」爲由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