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痣」向不同還謊報身分 眼尖警拆穿!活逮2條通

吳男謊報身分想躲避查緝,卻因爲相片中的「痣」位置不同而露餡。(翻攝畫面)

新北市蘆洲區一名28歲吳姓男子,遇到警方盤查時,爲了規避查緝竟謊報朋友的身分,眼尖的員警一比對相片,馬上察覺有異,相片裡面的男子與眼前這位吳男臉部「痣」的位置不相同,被員警當場拆穿識破,還發現他身揹2條通緝,詢後依法送辦。

新北保大第二中隊員警,本月(2月)4日下午1時許,執行蘆洲區巡邏勤務時,停等紅燈時,發現路旁有機車停放人行道上、影響通行,便下車找尋車主,見車輛引擎尚有餘溫,員警判斷駕駛應該在不遠處。

員警剛走進附近店家找尋車主時,吳男擡頭後神情有異,員警上前盤查時,吳男順口的背出一串身分證字號,員警見其倒背如流,卻又露出緊張神色,就仔細覈對相片,員警眼尖立即發現,相片裡的男子雖臉型及年齡與其相仿,但兩人臉上的痣位置皆不相同,相片裡的男子臉上的兩顆痣皆在下巴處,而吳男則是左右臉各有一顆明顯的痣。

吳男當下向警方揚言要去驗指紋,證明自己並沒有說謊,但吳男在上警車後,便吐露自己通緝的身分,原來吳男違反洗錢防制法以及詐欺遭到通緝,且已躲避查緝4個多月。

吳男供稱,不想在過年前還跑法院,纔會投機取巧冒用朋友身分;警方全案詢後依洗錢防制法通緝及詐欺通緝案移送新北地檢及新北地院偵辦。

新北保大呼籲,民衆因案遭受起訴、判刑,應依地檢署與法院通知在期限內到案,以免遭到通緝,並提醒民衆,如有發現可疑人士或不法情事,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以利查緝,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