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合夥投資人帳目不清 臺南白河槍擊傷人犯嫌羈押禁見

臺南市白河區前晚驚傳槍擊案,陳姓男子懷疑跟他合夥投資桌遊店的林姓男子帳目不清,爭執過程中陳涉嫌持改造手槍擊傷和事佬藍姓男子,陳犯後投案,警詢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檢察官復訊後昨晚聲請羈押,臺南地院法官今天以陳涉犯情節重大,認爲有逃亡、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法官認爲,陳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手槍罪、同條例在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場所開槍射擊罪,犯罪嫌疑重大。陳就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所涉犯爲最輕本刑爲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而重罪常伴有逃亡、串證、滅證高度可能。

法官並考量,此案案發後陳的行程,仍待傳喚未到案證人或槍枝來源進行查證及對質訊問;陳因涉重罪,難免有串證高度可能,是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面對刑責時,有逃亡及滅證高度可能。

法官並以陳於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場所「開槍射擊」,其所採取手段非輕,不僅造成被害人受傷及身心恐懼,也使大衆對於社會生活安全感到疑慮、不安,已產生相當大危害,裁定羈押禁見。

陳姓男子(中)涉嫌臺南白河槍擊傷人案,警詢後移送南檢覆訊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黃宣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