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提14項決定 構建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

中共福建省委推完善兩岸社會經貿情感全域融合發展機制。圖爲2011年6月1日拍攝多媒體技術兩岸「合璧」後的《富春山居圖》。(新華社)

今日海峽 新聞網4日報導,中共福建省委發佈重要決定,爲深入貫徹中共二十大作出的戰略部署,全面落實三中全會精神,福建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8月23日作出十四項決定。其中涉臺部分以「積極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爲主題,完善兩岸社會融合機制;創新兩岸經貿融合機制;健全兩岸情感融合機制;探索福建全域融合發展機制。

在完善兩岸社會融合機制方面:凸出共建共用第一家園,打造兩岸社會融合示範樣板。

完善增進臺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健全臺胞社會參與體系,在臺胞聚集社區開展閩臺共建共治共用試點,推出更多便於臺胞參與的社會融合專案、基層治理崗位,深化閩臺鄉建鄉創融合發展機制。 深化臺胞在閩就業、就醫、住房、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制度改革,將在閩臺胞納入大陸社會保障體系。

健全閩臺學術交流合作機制。

完善臺胞在閩求學研習制度安排,強化教育交流合作,拓寬臺灣學生學習交流路徑。

擴大臺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直接採認範圍,建設全省直接採認臺灣地區職業資格證書統一平臺。

優化涉臺執法資訊公開平臺,拓展臺胞參與福建法治建設領域,以更大力度保障臺胞合法權益。

在創新兩岸經貿融合機制部分:

凸出深化閩臺經貿合作,打造兩岸經濟融合示範樣板。 建立健全閩臺融合發展重點專案促進機制,實行審批、要素、資金優先保障。

推動閩臺基礎設施應通盡通,着力構建立體式綜合性對臺通道樞紐。

進一步優化涉臺營商環境,推動出臺促進閩臺融合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

擴大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對臺先行先試,推進對臺小額貿易創新發展。

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臺,制定促進兩岸行業標準共通的政策措施。

拓寬臺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路徑,加快建設兩岸農漁業交流合作平臺,提檔升級臺灣農民創業園、閩臺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

完善臺胞臺企權益保障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政企溝通管道。

在健全兩岸情感融合機制方面:

凸出密切閩臺人文交流,打造兩岸同胞情感融合示範樣板。

發揮民間信仰精神紐帶作用,培優做強對臺交流基地,打造祖地文化品牌體系。

實施閩臺歷史展示溯源工程,開展閩臺關係檔案文獻保護利用工作,鞏固拓展閩臺同名同宗村交流機制,深化尋根謁祖和宗親鄉親姻親交流。

探索建立閩臺青年團體常態化交流管道,促進閩臺青年社團交流交往。

持續開展閩臺中小學校校際結對交流。

建好用活臺灣青年創業就業基地、體驗式交流中心,引導更多臺灣青年參與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

創新共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的平臺載體,不斷增強臺胞認同感。

在探索福建全域融合發展機制方面:

凸出以點帶面整體推進,構建福建全域融合發展新格局。 持續提升廈門與金門融合質效,打造廈金「同城生活圈」。

縱深推進廈門綜合改革試點,在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科技創新、對外開放、城市治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推進福州與馬祖創新融合,建設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打造福馬「同城生活圈」。

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發展,推進「一島兩窗三區」建設,打造更加便捷的兩岸往來通道,構建全方位對臺開放格局。拓展其他地區對臺融合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