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附隨組織案贏了!免遭追徵77億 黨產會搞錯「時間點」成敗訴關鍵

中國廣播公司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爲國民黨附隨組織,並要求名下13筆土地及建物移爲國有,追徵已移轉或出售的29筆土地共77.3億元價額,中廣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決中廣勝訴,黨產會敗訴,可上訴。

北高行指出,黨產會處分程序沒有違法,中廣人事從早期由國民黨持有股分,黨股代表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等名單須經國民黨核議通過,到後期由黨營事業華夏公司指派法人股東代表,持續持有中廣股權,且中廣員工保險、員額、退休辦法等,也是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財務委員會考覈及節制。

判決指出,中廣從銀行貸款至員工薪資、加班費、補助費等支出,均經國民黨審覈,也是依國民黨指示轉投資電視事業;中廣需向國民黨報告業務經營情況,依國民黨指令執行政策宣傳工作,廣告業務在於達成國民黨所交付的任務而不在營利,且業務經營績效優良受國民黨黨中央嘉勉,因此認定國民黨實質控制中廣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

北高行指出,國民黨之後使中投公司等黨營事業,於2005年將華夏公司持有中廣96.95%股權全數過戶給非黨營事業的榮麗公司,此時中廣已脫離國民黨實質持有及控制。

判決認爲,榮麗公司事後只願意購買中視,而於2006年12月22日與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4家公司簽約轉讓股分,但黨產會處分誤以榮麗公司與好聽等4公司簽約時間點,核認中廣不是以相當對價轉讓,顯是基於錯誤事實而認定中廣爲國民黨附隨組織,處分不合法,而判決撤銷處分,中廣勝訴。

黨產會2019年9月24日做出行政處分,認定中廣爲國民黨附隨組織,而中廣不當取得財產包括原日治時期臺灣放送協會在各地房舍土地及由國家預算購置的資產,命中廣名下13筆土地收歸國有,追徵中廣出售位於臺北市仁愛路帝寶案等已轉移或出售土地共77億餘元的價款。

黨產會行政處分認定,中廣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長期受國民黨實質控制,直至2006年國民黨透過原黨營事業華夏公司將中廣股權以「非相當對價」售予好聽、悅悅等4家公司,中廣才脫離國民黨控制,因此認定中廣爲國民黨附隨組織。

黨產會追徵價款中金額最高、最大宗的標的物,是位於臺北市仁愛路三段的原臺灣放送協會總部,中廣在1999年賣給黨營事業中投公司,中投再轉賣宏盛並興建帝寶建案,扣除當初買賣的增值稅等稅款,追徵金額達67億餘元。

中廣。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