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奧園:違規事項及紀律處分不影響陳志斌擔任執行董事的合適性
觀點網訊:1月29日晚間,中國奧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在1月16日。奧園集團有限公司(爲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就附屬公司(其債務證券於上交所上市)及其相關負責人(包括但不限於附屬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兼信息披露負責人陳志斌先生髮出公開批評的決定。除於該附屬公司擔任的職務外,陳志斌亦爲公司執行董事。
據觀點新媒體瞭解,紀律處分乃因附屬公司未能根據上交所的相關上市規則及法規刊發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報告。因此,上交所對附屬公司及其相關負責人發出公開批評的決定。
違規事項並不涉及陳志斌的任何不誠實、欺詐行爲或任何誠信問題,從而影響陳志斌擔任公司董事的合適性。尤其是,違規事項與延遲刊發集團相應期間的財務業績有關,因此並非針對附屬公司的獨有問題。
於本公告日期,附屬公司已遵守上交所的相關披露規定。預期將不會對集團的整體業務、財務狀況或營運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經審慎周詳考慮後,董事會(陳志斌除外)認爲,陳志斌的背景、專業知識、技能及經驗仍有助於董事會的決策,以及集團業務的發展及管理。因此,董事會認爲,違規事項及紀律處分並不影響陳志斌擔任公司執行董事的合適性,公司擬繼續委任陳志斌爲公司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