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 健康段興建警分局 議員籲自籌財源

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土地爲大洋塑膠公司工業區變更回饋的建築土地,市府規畫採「與民間合作開發」方式,以取得警察辦公廳舍。(新北市財政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土地爲大洋塑膠公司工業區變更回饋的建築土地,市府規畫採「與民間合作開發」方式,以取得警察辦公廳舍。議員陳錦錠認爲,由民間來合作開發曠日廢時且土地價差爭議大,不宜匆促與民間合作,建議市府應自行編列預算興建。立委張智倫表示,將向警政署爭取經費,作爲興建中和警分局之用。財政局表示,未經議會同意及行政院覈准前,市府不會辦理招商。

中和區健康段土地爲大洋塑膠公司工業區變更回饋的建築土地,財政局規畫以合作開發方式引進民間投資人,開發後市府將取得警察辦公廳舍及住宅,方便市民有優質的洽公環境,同時又可增加市府財產近3億元效益。

新北市議會日前審議該案時,遭議員質疑財政局提出合作開發方式,有讓利建商之嫌,裁定延後討論。陳錦錠表示,合作開發曠日廢時且爭議大,倘若匆促以民間合作方式辦理,並非市民之福。

她說,中和警分局分爲圓通及民安兩駐地,公文往返耗時,徒增基層警員負擔,再者,兩駐地主官辦公室重複規畫,浪費空間,建議市府應自行編列預算,不宜匆促與民間以合作方式辦理,應自籌經費興建,否則恐衍生諸多枝節,更會拖延興建中期程,此外,土地的財政收益,應「專款專用」用於協助中和地方發展。

張智倫說,中和地狹人稠,基層警力負荷大,興建中和警分局不僅提供更好的辦公環境,同時也優化民衆的洽公環境,將積極向警政署爭取,協助完善警察辦公廳舍早日完工。

財政局表示,中央及地方政府透過引導民間參與政府開發財產活化方式,增加政府財產價值,並非新北市府特立獨行,且營建成本逐年上漲、缺工缺料,影響自行興建公有廳舍招標,採合作開發方式,是以資產換資產,可加速完成興建廳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