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警察搭捷運追嫌犯 盧秀燕:最嚴格標準讓民眾放心
臺中市議員守達建議中捷,遇到異常旅客事件,應把月臺緊急按鈕列入應變措施。記者陳秋雲/攝影
臺中捷運2月29日發生乘客亮槍事件,案發地點在車廂內,抵達豐樂公園站引發乘客恐慌奔逃,嫌犯下車6分鐘後再度登上列車前往烏日站,藍綠議員批「警察搭捷運追嫌犯」窘況,黃守達質疑,這名乘客已造成公共危險虞慮,中捷行控中心也掌握狀況,爲何還讓嫌犯再度進入車廂?
市長盧秀燕說,最關鍵在於警方、中捷人員都已掌握到此人拿的是假槍,所以讓他再次登車,但民衆不瞭解,所以會恐慌。她認爲,公共運輸須讓民衆安心,要以最嚴格標準、最嚴肅的態度處理,例如這名乘客到月臺就應處理偵辦,不應留置到他再度登車。
中捷董事長顏邦傑說,如果發生類似狀況,已提出精進策略,例如異常乘客留在車站,月臺列車立即發車、後續列車安排過站不停。
黃守達指出,根據中捷的「犯罪事件處理程序」,依發生現場視狀況需隔離現場,避免乘客進入。當天中捷既無阻止外面的旅客進入月臺,也沒有阻止嫌犯進入車廂。顯然執行標準程序大有問題。
黃守達指出,中捷去年10月已全線設置月臺緊急停車按鈕,在列車進站前或出站列車未完全離開月臺區狀況下,急按鈕可阻止列車進出站,他建議中捷列入精進措施,類似事件不只是行控中心可以因應,在月臺第一線工作人員也可按下按鈕,阻止下一班列車進站。
黃守達強調,這次所幸是虛驚一場,但中捷須引以爲鑑,把類似狀況納入緊急應變的演練。除行控中心的應變,也應重視現場人員的判斷,這是吊臂事件給予中捷最慘痛的教訓與經驗。
顏邦傑說,針對異常乘客再次上車,日後如有類似狀況,站務人員以旅客與自身安全爲前提,確認現況。乘客持有危險器械,行控中心應變,發生在列車時,設定月臺暫停,維持車門開啓;異常乘客下車設定列車立即離站、未下車即執行清車,疏散旅客。
警察局長李文章說,捷警將強化勤務作爲,增加見警率,持續自辦攔查與配合中捷演練,加強橫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