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不滿臺灣基進指「收受中國鉅額補助款」 提告再吞敗

中國時報不滿臺灣基進2022年間在臉書、官網發文,寫道「必須正視中國影響力滲入臺灣媒體的問題,例如旺旺三中(中天、中視、中時)集團過去收受中國鉅額補助款...」等文字,提損害賠償訴訟,要求該黨與首任黨主席陳奕齊連帶賠償100萬元、刪文並刊登澄清啓事,一審敗訴。中時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

中時主張未收受中共任何補助款,或爲中共宣傳,臺灣基進在發表爭議言論前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致一般民衆將誤會,認爲已侵害商譽,因此提告。

臺灣基進援引高院2022年度上字第867號民事判決,指中時掌握媒體公器,有廣泛影響力,隸屬於旺旺集團;另依北院2022年度訴字第3375號民事判決,主張言論與事實相符,沒有不法。

北院認爲,臺灣基進發表文章是行使言論自由,文章中的言論已涉及中時身爲第四權的平面新聞媒體在社會生活上整體評價及可信賴性,確牽涉中時的商譽權,但發文的目的是呼籲臺灣主管機關嚴審臺灣蘋果日報媒體交易案,避免第四權落入中國資金背景的買家或受中國影響力干預,涉及公衆事務領域事項,公益論辯的貢獻度極高,中時的商譽權保障相對於臺灣基進黨的言論自由應爲相當程度退讓。

北院認爲臺灣基進、陳奕齊的言論經合理查證,客觀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真實,不具違法性,判中時敗訴。

中時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今維持一審見解,判上訴駁回。

中國時報不滿臺灣基進2022年6月10日在臉書、官網發文內容,提損害賠償訴訟,要求該黨與首任黨主席陳奕齊連帶賠償100萬元、刪文並刊登澄清啓事,一審敗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中時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