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滷味 楓康椒香鵝粉肝初驗不合格

臺中市衛生局食藥科長傅瓊慧指出,在檢驗結果出爐後,已立即通知賣場下架違規產品,並請源頭製造商改善製程衛生,楓康超市指出,該產品是委由臺中市西屯區的食品公司製造,在得知檢驗結果時,賣場及源頭廠商均已停售停產此產品。

另外,衛生局也抽驗料理常用的金針、筍乾、梅乾菜等脫水蔬菜24件,檢驗漂白劑(二氧化硫)、殺菌劑(過氧化氫);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傅瓊慧指出,大腸桿菌羣及大腸桿菌是重要的衛生指標菌之一,若超過標準值可能表示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不佳,原因包括場所、設施及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當、作業人員衛生習慣不佳或盛裝食品容器不潔等,提醒業者多加留意。

臺中市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業者產製食品若不符合食安法第17條中央訂定的衛生標準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以下罰鍰。提醒民衆購買關東煮或即食滷味時,可選擇信譽良好的商家,並留意產品販售區衛生狀況,是否有適當保溫保存及防塵措施,確保產品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