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聯合稽查年貨大街 保障消費權益
臺中市府聯合稽查年貨大街,提醒消費者購買年貨時,避免購買標示不全或沒有標示的產品。(盧金足攝)
繼天津路年貨大街後,臺中市一中年貨大街也於日前開賣,臺中市政府與中央相關主管機關前往一中街辦理第二波年貨大街聯合稽查,查獲無商品安全標章的玩具娃娃、牀包寢具組和拼圖玩具,及標示不全的食品器具,已立即要求攤商下架,停止陳列販售,並將要求上游製造商或進口商改正。
針對部分販售服飾等一般商品的攤商,因中文標示不完整,除當場進行輔導,也要求上游製造商或進口商改正;另有壽司攤商,未覆蓋防塵,已現場要求改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市府經濟發展局、消防局、衛生局、環保局、交通局及法制局消保官等機關,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前往一中街辦理年貨大街聯合稽查,現場交通符合覈定計劃內容,環境衛生狀況也保持良好,食品衛生大致符合規定;稽查人員現場查覈攤商交易使用的磅秤和桶裝瓦斯、滅火器數量均符合規定。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一中街是臺中市知名商圈,年貨大街期間人潮更爲集中,活動開始前,由各主管機關進行宣導,攤商違規情況逐年改善,特別是屬於「應施檢驗商品」,攤商應取得商品安全標章才能陳列販賣,尤其是食品器具的標示,涉及食品安全衛生,是政府機關最爲重視的部分。
陳朝建也提醒消費者,購買年貨時,避免購買標示不全或沒有標示的產品,也應問清楚年貨的製造來源、保存期限、退貨條件等資訊,購買時也可請業者提供購買發票或收據作爲佐證。
消保官謝明謙呼籲,民衆採買年貨應貨比三家,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疑義,年貨大街現場有商圈服務檯可立即處理,或於上班時間以手機或市話撥打臺中市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如於年貨大街購買商品發生消費爭議,因年貨大街活動時間有期限,請消費者保留廠商聯絡資訊和爭議事證,並儘速向市府法制局消保官室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