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公車撞死母嬰憾事 警加強取締汽機車禮讓行人

臺中市27日發生公車撞行人致2死憾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29日統合警力,持續加強取締汽、機車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等重大交通違規行爲。(中市警二分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27日發生公車撞行人致2死憾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29日統合警力,並於轄內行人穿越及行車轉向交織頻繁的路口進行宣導。(中市警二分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27日發生公車撞行人致2死憾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29日統合警力,持續加強取締汽、機車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等重大交通違規行爲,並於轄內行人穿越及行車轉向交織頻繁的路口進行宣導,避免憾事再發生。

臺中市北區學士路與英才路口27日晚上23時許,53歲陳姓司機駕駛豐原客運號公車,由英才路行駛欲左轉中清路1段,不慎撞上行走在班馬線的一家3口,導致李姓母親和1歲兒子不幸身亡;警方初步研判肇因應爲陳姓駕駛未依規定禮讓行人而釀禍。

中市警二分局表示,分局已統合警力,視轄區道路交通環境狀況,規畫具體防制策略及作法,持續加強取締汽機車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等重大交通違規行爲,並於轄內行人穿越與行車轉向交織頻繁的路口進行宣導,提醒駕駛人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時也提醒行人於天色昏暗時段外出時穿着亮衣,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中市警二分局也指出,行人是所有用路人中最弱勢的族羣,爲減少行人遭汽機車撞擊而傷亡的情形,中市警二分局除利用各種時機宣導行人路權優先的概念外,亦加強相關執法作爲,111年迄今已取締汽、機車不暫停禮讓行人違規案計573件,較去年同期126件,增加447件。

中市警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呼籲,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如搶越行人穿越道行駛、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之規定處新臺幣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另,也提醒大型車輛駕駛人遇轉向時,除應顯示方向燈外,也應注意內輪差、視線死角範圍有無其他人車,建立正確駕駛觀念,才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確保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