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視談論海軍磐石艦染疫挨NCC裁罰 法官撤罰:屬言論自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海軍磐石艦前往帛琉共和國參訪返國後,艦上官兵出現確診感染新冠肺炎案例,中視新聞臺「2020庶民大頭家」節目討論此事,遭NCC認定引起公衆恐慌裁罰50萬元,中視提告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NCC裁罰程序違法且基於言論自由保障,撤銷裁罰。可上訴。

中視新聞臺2020年4月21日晚上播出談話節目,由哈遠儀主持,並邀請來賓黃敬平、柯志恩、王世堅及李永萍參與討論,節目討論磐石艦防疫缺失致新冠肺炎確診案例時,多次出現用「發病」、「生病」相關詞語,遭NCC認定未明確說明相關症狀引起公衆恐慌。

NCC認爲中視的節目中來賓討論內容,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廣播電視法且違法等級爲「嚴重」等級,裁處50萬元罰鍰,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該次裁罰前的諮詢會議,是由主任委員自行裁量決定遴選委員人數,再寄發開會通知單給先行回覆可出席的15人,這樣的規定明顯違反諮詢會議設置的規定,難認已經適法組織爲充分的討論、溝通,形成意見。

合議庭指出,NCC一方面主張其決定具有判斷餘地,卻無NCC委員會議詳細的討論及表決紀錄可供審查,無從查知其形成判斷的理由,且另方面又主張其諮詢會議的意見僅供NCC委員會議參考,沒有嚴格踐行相關規定的必要等,自非合理,亦非落實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道。

此外,合議庭表示,節目內容的言論是民選議員、政黨代表及時事評論員在政論節目上就海軍防疫措施所爲的事實敘述及評價,具有監督政府爲良善施政的公共性,自屬政治性言論,應受較高程度的保障。

合議庭認爲,NCC只以中視在節目部分敘述與事實不符、使用聳動、誇張陳述,有引發公衆恐慌之餘等抽象性理由就認定違法,並未嚴謹看待政治性言論在憲法上應受保障的必要,合議庭認爲該節目尚未達到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程度,撤銷50萬元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