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被指為「中國大外宣傳聲筒」 要臺灣基進付出代價又吞敗

中天電視不滿臺灣基進前年6月在粉絲專頁和網站,呼籲「必須正視中國影響滲入臺灣媒體的問題,例如旺旺三中(中天、中視、中時)集團過去收受中國鉅額補助款,言論長期親中甚或淪爲中國大外宣傳聲筒」,認爲侵害中天名譽、商譽權,提告求償100萬元、移除文章並刊登澄清啓事。中天一審敗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中天指出,他們是國內知名專業媒體,擁有廣大閱聽觀衆,絕非臺灣基進2022年6月10日貼文所指的「中國大外宣傳聲筒」;且中天曆年財報受會計師依相關法令、程序嚴格審覈簽證,從未曾接受過中國任何補助款,中國旺旺控股公司與臺灣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互不隸屬,中國旺旺爲港資企業接受中國獎勵投資補貼,與中天所屬旺旺媒體集團完全無涉。中天認爲臺灣基進沒有查證,讓一般民衆誤解,因此依民法請求賠償、下架文章、澄清。

臺灣基進則指旺旺集團在臺灣有中時、中天、中視等多家媒體,規模龐大,旺旺集團是否收受中國政府補貼、補貼的使用用途、是否有政治力介入、可能隱含的目的或引發的效應,都與公衆利益有關。臺灣基進認爲企業創辦人蔡衍明在商界頗具地位,中天掌握媒體公器,對臺灣社會具有相當影響力,因此中天是否受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掌控而利用藉此控制或操縱國內社會輿論方向,可受公評。

臺北地院認爲包含中天在內的旺旺媒體集團過去有收受中國鉅額補助款,當然涉及公共利益,羅文嘉2019年7月15日指「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來自中國北京之資金,作爲一個接受中國資金資助的媒體,我們可以認爲它基本上是個紅媒」,遭中天告誹謗,但法院認定中天與中國旺旺同屬旺旺集團,依中國旺旺年報及蘋果日報於2019年4月22日曾引用中國旺旺年報的報導,可知中國旺旺公司於近11年間領取中國政府補助金合計相當於152.6億元,中國旺旺並未否認蘋果日報有關該公司領取中國政府補助金一事,也未揭露補助金的實際收支運用情形確與旺旺媒體集團完全無涉。

北院認爲相關資料都有提到旺旺媒體集團接受中國補助金,及中國給予補助的目的及用途,臺灣基進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爲適當評論,無不法侵害中天名譽及商譽權,判中天敗訴。

中天上訴,但高院今判上訴駁回,訴訟費用由中天負擔。

中天電視不滿臺灣激進前年6月在粉絲專頁和網站貼文抹紅,提告要求賠償100萬元、移除文章並刊登澄清啓事,但一審敗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中天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