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臺股權收歸國有 擬官派董事實質接管
纏訟7年,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國民黨營中投、欣裕臺兩家公司所有股權爲不當黨產,將收歸國有。圖爲國民黨黨部。本報資料照片
纏訟7年,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國民黨營中投、欣裕臺兩家公司所有股權爲不當黨產,將收歸國有,納入國發會管理的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政院官員表示,初步討論將以派駐官方董事進駐,實質接管。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多年前對國民黨作出處分,其持有中投及欣裕臺公司2家黨營事業新臺幣156億元股權應移轉國有,國民黨興訟。一審法院判國民黨敗訴,國民黨提起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纏訟7年後全案確定。黨產會昨天表示,中投、欣裕臺股權將收歸國有,納入國發會管理的促進轉型正義基金。
根據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此基金主管機關爲行政院,管理機關爲國發會,基金來源包含由政府循預算程序撥款,以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法移轉、以協商或其他方式取得之財產,及其處理相關收入,或是受贈收入等。
政院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此案在黨產會處分出爐後,國民黨、中投及欣裕臺分別提出訴訟,主張移轉國有的處分違法,請求撤銷行政處分,原先黨產會的處分也被要求暫時停止執行,不過,中投及欣裕臺並非被處分的當事人,有不適格的疑慮,訴訟仍在進行中,而國民黨目前則已確定敗訴,黨產會與其律師將研究是否可以馬上執行處分,或是要等到另外2案判決結果。
黨產會過去透過行政處分取得的財產清單,種類都以現金或是土地建物,以及不動產拍賣爲主,此次是首次股權轉移。政院官員說,只要是被處分的不當黨產,都將依照促轉條例第7條規定,由促轉基金管理,並做爲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用途,再循程序報行政院覈定。
官員說,接管不當黨產不一定要換成現金,中投、欣裕臺將被視爲廣義的公有財產,初步討論將由官派董事進駐,實質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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