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賬款,如此“約定”也無效!

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約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項爲付款前提條款效力問題的批覆》。從性質上來說,屬於司法解釋,可以作爲人民法院在實踐中的一個裁判尺度,從而統一了實踐中的做法,也助力推動大企業向中小企業付款,從根本上解決拖欠企業賬款的問題,推動營造一個健康的市場環境,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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