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消金因催收行爲不當等被罰90萬,兩名責任人被警告

有消費金融公司因催收不當等問題被罰。

12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披露的罰單顯示,中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下稱中銀消金)因投訴管理工作不到位、對合作機構管理未盡職、催收行爲不當等,被罰款90萬元。

在落實“雙罰制”方面,中銀消金的兩名相關責任人一同被罰。罰單顯示,時任中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金融機構合作部主管柳海錦因催收行爲不當被警告,時任中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雲南區域中心渠道經理何治欣因對合作機構管理未盡職被警告。

中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6月,註冊資本15.14億元。目前,該公司共有6家股東,分別爲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2.80%)、百聯集團有限公司(持股22.08%)、上海陸家嘴金融發展有限公司(持股13.44%)、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持股13.23%)、深圳市博德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持股5.81%)、北京紅杉盛遠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持股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