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雙語呈現 陸國安部稱修訂《反間諜法》適時適合適度

大陸國家安全部1日以中英雙語發文,聲稱《反間諜法》的修訂出臺適時、適合、適度,有力震懾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囂張氣焰。(圖:shutterstock/達志)

大陸自2023年4月修訂通過新版《反間諜法》以來,引發各國對在當地進行經商與活動的擔憂疑慮。大陸國家安全部1日以中英雙語發文,指部分「外部勢力」對其反間諜立法和執法工作指手畫腳,聲稱《反間諜法》的修訂出臺適時、適合、適度,有力震懾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囂張氣焰。

大陸國家安全部發文稱,當前,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徵程上,大陸發展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外部環境和安全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反間諜法》的修訂出臺可謂正當其時、正應其勢,爲新時代新徵程譜寫「中國特色國家安全之治」新篇章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撐。

發文以近期大陸先後破獲美國中央情報局(CIA)、英國秘密情報局(MI6)間諜案等一系列案件爲例,續稱修訂《反間諜法》是加強新形勢下反間諜鬥爭的迫切需要,爲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以高水準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打牢了法治基礎。

文章稱,以立法形式防範打擊間諜活動、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社會通行做法,大陸從維護本國國家安全出發修訂出臺《反間諜法》,是正當行爲、正義之舉,並指開展反間諜立法是「大國標配」,針對間諜行爲進行防治防範和規範立法,防止國家秘密泄露和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通行做法。

文章強調,《反間諜法》修訂出臺嚴格遵守大陸國內有關法律,程序嚴謹合規,權責清晰明確。在賦權方面,《反間諜法》進一步強化中共中央對反間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擴大行政處罰適用種類和範圍;在限權方面,則明確規定「反間諜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