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燒王船送煞扛神轎衝海釀3死 宮廟負責人一審判2年

桃園市新屋區某宮廟2022年農曆7月舉辦燒王船送煞,信衆扛神轎入海發生3死1傷溺水事故,法院依過失致死判處魏姓宮廟負責人2年有期徒刑。(中時資料照片)

桃園市新屋區一間宮廟2022年農曆7月舉辦燒王船送煞,信衆扛神轎入海發生3死1傷溺水事故,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魏姓宮廟負責人未準備照明、救生設備,也無聘請救生員到場,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魏男是宮廟實質負責人,2022年8月12日晚間決定13日舉辦送煞活動,由信徒在新屋海岸扛神轎進入海中並送王船入海,並在宮廟Line羣組找人,一共有20人蔘加,男性負責扛神轎入海,女性則是在岸上燒紙錢,但卻造成3人死亡。

高院認爲,一審科刑理由內已敘明審酌魏身爲實際負責人,明知夜間在海邊舉辦送煞活動,需扛神轎進入海中、送王船入海,應準備或要求信徒穿着救生衣,在現場設置救生圈、繩等其他救生設備及充分之照明設備,並聘請救生員到場,竟疏未注意。

高院指出,魏違反注意義務,致3人死亡、1人受傷,使死者家屬承受天人永隔之莫大傷痛,他犯後雖坦承犯行,然迄未與死者家屬及傷者達成和解,一審量處有期徒刑2年,經核尚屬允恰,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