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協督促券商排查信息隔離管理風險

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中國證券業協會合規管理與廉潔從業專業委員會近日就《證券公司信息隔離牆制度指引》實施情況開展了調研,發現部分券商在名單管理和跨牆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問題。

中證協調研中發現,名單管理方面,少數券商將限制名單的入單時點提前至通過立項之日、簽訂保密協議或進場開展工作孰早的時點(即觀察名單要求),這種做法看似限制名單的管理執行標準更嚴格,但因爲限制名單並非保密名單,入單時點過度前移,可能導致內幕信息的泄漏和不當流動。同時,少數券商仍自行設置了對於已持有自營股票的賣出窗口期,對於在入限制名單前已持有的證券,允許在特定條件下賣出,還有個別券商對入限制名單前已持有的證券不限制賣出。還有券商僅將相應股票列入限制名單,並未限制相應的可轉債、可交債,多數公司未對相關公司的企業債、公司債或其他不具有股票衍生品性質的債券類證券進行限制。在名單管理適用子公司的方式是否有效有待研究。

跨牆管理方面,中證協表示,個別券商在出具投價報告時,以分析師僅在投價報告上簽字並未實際接觸敏感信息爲由,“署名分析師”未履行跨牆手續;少數券商跨牆人員履行跨牆手續不及時或不完整。

中證協總結了業內信息隔離優秀經驗供行業借鑑,包括將限制名單擴展運用,加強新三板業務持續督導期內的管理,加強對投顧業務的管理,加強非保密側業務之間的業務協作,加強跨牆人員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