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五月天快如願 大巨蛋辦演唱會有解
臺北市長蔣萬安說,市府的態度就是確保大巨蛋交通、疏散、消防等各項安全。記者林俊良/攝影
臺北市府昨開跨局處會議爲大巨蛋辦演唱會找解方,依照內政部回函解釋「體育館不受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限制」,決議未來辦演唱會將依「臺北市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並請遠雄提出大巨蛋演唱會最大規模的防火逃生避難安全的驗證結果,送第三公正專業機構審查通過後即可辦理,今天就會以備忘錄發給遠雄。
藝人周杰倫和天團五月天相繼表態想到大巨蛋辦演唱會,副市長李四川昨召集跨局處會議後表示,內政部2017年已函示,大巨蛋屬體育場館,沒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的問題,也就是不特別限制觀衆席主層的逃生避難條件,但遠雄要對演唱會人數最大規模情境,通過逃生避難安全驗證,之後每辦一次演唱會個案審查即可。
大巨蛋何時可辦演唱會?李四川說,原則上就看遠雄對演唱會安全驗證時間要多久。至於辦演唱會防火逃生避難安全審查,每次活動都要送審,前後活動規模差不多,審查速度會加快,若差異明顯,審查會更加嚴謹。
蔣萬安說,市府的態度就是確保大巨蛋交通、疏散、消防等各項安全,接下來希望除了運動賽事,也能辦演唱會等非運動賽事。
藍營議員樂觀其成,盼遠雄儘快完成相關程序,帶動演唱會經濟;綠營議員則痛批公安問題未解決,市府就急於放水,若出意外是市長蔣萬安要負責嗎?
國民黨議員詹爲元說,大巨蛋若可辦非體育活動,不僅帶動周邊經濟,包含整個臺北市甚至臺灣整體觀光,相信遠雄站在商業角度應瞭解法條解套後帶來的效益,應加快腳步完成商業程序。
民進黨議員簡舒培質疑,大巨蛋蓋在地下7公尺以下,全臺灣沒有一個演唱會是開在這類型下沉式建築,先前內政部要求大巨蛋做逃生模擬也沒做完,在消防公安問題都未解決狀況下,蔣市府想要加速促成演唱會,就「放水」幫遠雄解套,萬一發生意外,誰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