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農地違章罰不怕繼續蓋 縣府將強制這麼做

竹北市鳳岡路農地違章,縣府開罰依法給地主陳述意見,曾姓地主(中)堅稱蓋鐵皮廠房是爲了要放置園藝盆栽。(羅浚濱攝)

竹北市鳳岡路農地違章,縣府限期改正,發現竟持續施工,相關單位11日到場聯合會勘。(羅浚濱攝)

竹北市鳳岡路一處農地被檢舉蓋違建,縣府6月會勘確認未農業使用,裁罰地主18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發現竟持續施工,縣府相關單位11日聯合會勘,工務處勒令停工,限7天自行強拆,地政處認惡性違規情節重大,將連續加重處罰。

農業處人員指該處農地約6170平方公尺,未作農業使用及有回填土石方情形,屢次派員到場制止行爲人立即停止施工並將機具移除,並告知農地應恢復農業使用,但屢勸不聽,後續由地政處及工務處依法執行處分。

地政處副處長陳杰煙說,6月時依違反區域計劃法開罰18萬元,並限期改正,處分書送出後未有施工情形,但7日接獲檢舉有復工行爲,派員到場告知行爲人停止施工及移除機具,沒想到行爲人趁國慶連假期間趕工。

會勘認定屬施工中的農地違章建築,行爲人依舊未將現場恢復農地狀態,且繼續施工,地政處將連續加重裁罰,工務處勒令停工,並張貼制止單,函請違建人7天內自行拆除,若逾期到18日將強制執行。曾姓地主堅稱蓋鐵皮廠房是爲了要放置園藝盆栽,對於爲何已被縣府開罰仍繼續施工,避而不答。

農業處表示,農牧用地依規只能農用,搭建設施限於農用,如種植蔬果的溫室、飼養雞鴨豬之禽畜舍等,都需依法申請,若有其他使用目的則須向各目的事業主管單位申請,但目前未收到地主或業者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