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攻銀行推信託 金管會再鬆綁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過去銀行業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門檻是1,000萬元,也就是當信託資產超過1,000萬元時就要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委投資業務管理辦法」來管理,銀行受限許多,現在拉高門檻到1,500萬元,1,500萬元以下非全委代操時,可以不必申請兼營全委業務。

高晶萍進一步說明,1,000萬元的門檻是在2003年4月訂的,此次參考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調整評議金額的方式是參考「國內消費者物價指數、國民所得、GDP、每月經常性薪資與平均基本公資」等五項成長率的平均數,2003年至2021年這五項指標成長率平均數爲55.2%,所以此次拉高至1,500萬元。調整後信託業可以有更多權委業務發展。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則表示,證投信一般是服務機構法人,而銀行是針對一般民衆,當服務一般民衆、金額不是那麼大時也要符合全套全委法規時,就會影響銀行推廣意願,這也是爲何國內特定金錢信託規模達5.3兆元,但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業務(指單信託)這類涉及全委形態的業務,截至2022年第二季底規模只有69.59億元,佔比相當低,法規鬆綁後未來1,500萬元以下就是適用信託業法,而不是用證投信全套全委辦法。

此次預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可在公告翌日起6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