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回運焚化底渣暴增45% 議員要求環保局公佈流向

議員蔡蕥鍹今天質詢,去年苗栗縣要求新竹縣回運底渣回運量由15%暴增至60%,導致縣府今年需編增5600萬元經費,相當不合理;且經統計去年已回運共6346噸底渣,但這些底渣究竟「哪裡去了?」建議環保局應制作底渣流向圖供民衆瞭解。記者吳傑沐/攝影

新竹縣焚化廠即將完工運轉,底渣處理問題及流向引發關注!新竹縣議員蔡蕥鍹今天在議會質詢指出,去年苗栗縣底渣流標,苗栗要求底渣回運量由15%暴增至60%,再加上焚化再生粒料15%,導致縣府今年需編增5600萬元經費,相當不合理;且經統計去年已回運共6346噸,這些底渣究竟「哪裡去了?」

環保局長蕭宏傑表示,有關焚化底渣,環保局依行政契約回運的底渣皆委託合格再利用機構,再製成符合環境部品質標準的焚化再生粒料後,作爲工程材料再利用於工程中。

新竹縣每天產生280噸垃圾,目前多委由新竹市、苗栗縣代燒垃圾。蔡蕥鍹說,依合約新竹市代燒垃圾需回運15%底渣,去年燒了2萬4352噸垃圾,需回運3653噸底渣。苗栗縣需回運60%底渣,再加15%焚化再生粒料,去年燒了1萬5300噸垃圾,需回運4636噸底渣及1136噸焚化再生粒料,今年不但新增5600萬經費處理底渣,焚化再生粒料卻比合約多幫苗栗多運回4147噸。她痛批「這是哪門子的不平等條約?」

蔡蕥鍹說,新竹縣有522平方公里被畫定爲水質水量保護區,縣內大部分土地不得使用底渣再生製品於公共工程施作及堆置作業,去年環保局將再生粒料用於舖設公共道路使用,約有1萬1300噸,剩餘的9588噸焚化再生粒料及4萬1333噸底渣,目前「流向不明」,建議環保局應制作底渣流向圖供民衆瞭解。

蕭宏傑表示,統計112年度新竹縣使用焚化再生粒料計1萬1042公噸,再利用於新豐、竹北、湖口、寶山及關西,用途爲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

他表示,底渣回運至再利用廠處理,並依工程需求將產出的焚化再生粒料載運至使用地點,並未在縣內堆置,相關焚化再生粒料品質皆應符合環境部品質標準,使用情形皆須上傳環境部平臺公開,沒有流向不明問題。

副縣長陳見賢則表示,竹縣焚化爐預計今年年底前完工試營運、明年中正式啓用,蔡蕥鍹議員質詢所提焚化爐的相關問題,將督促環保局做最好的規劃與處置,因爲老百姓關心的問題就是縣府要做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