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恆強吻鍾沛君遭判11月不上訴 再被求償500萬12/31宣判
▲名嘴朱學恆(中)涉強吻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鍾沛君,二審高院日前依強制猥褻罪酌減改判爲11月徒刑,朱聲明不上訴,若就此定讞將入獄服刑。(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名嘴朱學恆被控前年(2022年)在聚餐場合,酒後趁獨處空檔涉2度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刑案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二審日前酌減改判爲11月徒刑,朱PO文聲稱不會上訴,鍾另提附帶民事求償500萬元,臺北地院今(5日)辯論終結,訂於本月(12月)31日上午宣判。
鍾沛君與朱學恆在求償案均沒出庭,各委任律師到庭攻防,法官採取不公開審理,期間並等候刑案二審調解結果。朱在刑案二審自稱深受煎熬、對鍾所受損害感到愧疚,「爲節省司法資源,願當庭認罪,盼從輕處罰,會盡量補償鍾,也願捐助社會弱勢,希獲附條件緩刑」。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鍾沛君(中)對朱學恆提起附帶民事求償500萬元。(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刑案二審調解時,朱學恆先出價150萬元外加道歉求和解,後加碼到賠償200萬元,但不願依照鍾沛君提出的文字內容道歉,而是自行上網張貼公開道歉信,雙方最後調解破局,鍾更在開完庭受訪時,痛批朱「我不是商品,不要用價碼來羞辱我」等語。
鍾沛君在刑案二審指出,自己的工作須大量接觸陌生人,遭遇本案後的日子非常難熬,只要有人突然靠近,她就不由自主冒冷汗、心跳加快甚至耳鳴,有一次單獨拜訪1位男性長輩,對方突然起身朝她走來,「我清楚記得我的太陽穴跳到幾乎爆裂」。
刑案二審法官認爲朱學恆本案犯行,已造成鍾沛君嚴重心理創傷,且朱在一審不認罪、態度不佳,但朱上訴二審態度轉變願認罪、也試圖和解,雖沒談成,仍非「毫無認錯道歉及賠償誠意」,因此酌減改判爲11月徒刑,只是依舊不準緩刑。
朱學恆所涉犯強制猥褻罪可上訴第三審,他在二審判決後,於個人臉書PO文表示「本人坦然接受本案判決結果,深自反省懺悔,並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意指將入獄服刑。鍾沛君在刑案一審審理中提起附帶民事求償500萬元,移由民事庭審理,訂於12月31日上午11點宣判。
本案源於去年(2023年)6月8日,鍾沛君在臉書po文揭露前年(2022年)8月6日,和朱學恆與現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陳菁徽等人吃晚餐,遭朱酒後趁獨處空檔,無預警強吻她還揚言「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她呆坐原位、「千百個問號在腦中翻騰」,不料朱竟又走來,肆無忌憚再次強吻她。
鍾沛君公佈朱學恆事後用手機打字切結書道歉內容,包括「因飲酒行爲失控,未經同意,違背鍾沛君之意願及信任主動摟抱及親吻當事人鍾沛君」、「日後也將盡一切可能遠離當事人鍾沛君及其親屬,避免造成任何騷擾。以上承諾若有任何違背,願意接受最嚴厲之處罰」等語。
但朱學恆後來被鍾沛君要求手寫切結書時,刻意漏掉「主動摟抱及親吻」等關鍵字句,去年6月又毀諾跟鍾出席同1個政論節目,暢談當時大衆關注的#Metoo議題,激怒鍾揭發往事。
朱學恆開直播道歉,自稱餐會當時喝醉斷片、完全不記得,他的辯解引起衆怒和輿論圍剿,朱宣佈取消所有直播與通告、無限期停止公衆活動,接着出招向檢方「告發自己」涉及「2023年6月8日鍾議員於Facebook所披露之事件」。
臺北地檢署偵辦認爲朱學恆本案對鍾沛君壓肩強吻,已非偷襲式的性騷擾,去年10月起訴朱涉犯法定刑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追訴權時效爲20年的強制猥褻罪嫌。朱在刑案一審庭訊批法官審理不公,後批一審判決令他失望,「並有遭到污衊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