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交通號誌「假日開放停車」 勞工國定假不算在內
▲注意!交通號誌上的「假日」是指週休二日、公務員國定假。(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勞基法修法爭議不斷,導致民衆對於7天假到底怎麼放全都「霧煞煞」,然而,由於交通號誌上常註明「假日禁止左轉」、「假日開放停車」,但許多人都不曉得,這上面寫的「假日」指的是週休二日以及公務員國定假日,勞工國定假日並不包含在內,因此除非7天假剛好在週休二日,否則就不算交通號誌上的「假日」。
勞工國定假日包括,1月2日、3月29日、9月28日、10月25日、10月31日、11月12日、12月25日。針對新政府欲砍勞工這7天國定假,勞團屢次抗議,近期甚至激烈地展開絕食要砍假兇手「踹共」,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各黨團也不斷協商,但目前仍尚未有定論。
然而,放假問題變得一團亂之際,有民衆發現一個相當「生活化」的問題,在勞工國定假時將車子停放在「假日開放停車」停車格中卻會被開罰單,感到相當疑惑,也不解這「假日」究竟是指什麼假日。
臺北市交通局出面解釋,其實交通號誌上所指的 「假日」是公務員的國定假日,因此這種「公務員上班、勞工放假」的國定假並不算在此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