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真楷專欄》賴政府只有狼味 沒有羊味

立法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幾度爆發嚴重肢體衝突。(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是我國最高民意機關,在代議制度下,立法委員的責任之一,就是代表人民監督政府;簡單說,就是窮盡一切力量扮演政府的除錯機制,替人民把關權益、看緊荷包。所以,立法權愈健全,執政者愈謙卑;反之,立法權愈積弱,執政者愈傲慢。

所以,爲何此次綠軍竭盡所能將國會改革導向反民主的擴權法案,卻仍有近6成民意贊同相關修法?原因無它,就是老百姓認爲執政者不能再像過去8年那樣,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對既得利益的民進黨政府而言,當然不樂見權力受到約制。只是,他們所提出的反對理由,乍聽言之有理,實則既荒謬又後患無窮。

例如,柯建銘說,民進黨將針對總統做國情報告的修法提出釋憲,「在合憲前,總統不會赴立院國情報告」。言下之意,就是把三讀條文當塑膠,把國會的立法權當垃圾。

身爲立法院的一員,如此丟盔棄甲還能沾沾自喜,已是開了你我的眼界。更甚者,此例一開,就意味着未來立法院所有通過的法案,舉凡不符當局期待的,恐怕都將比照辦理,透過「釋憲杯葛」放大絕。

如果說,所有經過三讀敲槌的立法文件,都可能因此而形同具文,這樣的立法院,基本上已是連「橡皮圖章」都稱不上。

不可諱言的是,「釋憲」這帖藥或許能替賴清德設下保護傘,卻可能就此顛覆掉立法院存在的意義;這種「革命性」手段所帶來的後遺症,恐怕連民進黨立委自己的命都會被革掉。

至於反對訂定「藐視國會罪」,就更是理不直、氣很壯。對多數民衆而言,要求政府官員在立法院不得做虛僞不實的詢答,本是天經地義,但以過去8年的經驗來看,民進黨官員卻是連這點基本要求都做不到,只好予以法制化,明文規定不準說謊。

這種「極其低標」的修法,對執政者而言是傷害性很強、羞辱性更高,但民進黨不自覺慚愧就算了,還反過來要捍衛繼續說謊的權力,這到底是在考驗老百姓的智商,還是在測試民主的下限?

賴清德上任前說過,「沒有牧羊人身上沒有羊羣味」,藉此勉勵新政府的施政要貼近民意,纔會得到人民支持。如今,面對5成8民意贊成國會改革法案「藐視國會罪」,民進黨卻發動焦土杯葛,製造近年罕見的國會衝突,賴總統到底是把自己當成「牧羊人」?還是「「牧狼人」?

把搞黑箱說成反黑箱、反民主說成挺民主的新政府,顯然只有狼味,沒有羊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