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臺中34只鴿遭剪羽棄橋下 兇嫌落網竟「這樣說」

臺中市大里區內新橋下日前發現34只鴿子遭剪羽、斷腳遺棄。(臺中市議員江和樹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民衆發現34只鴿子遭慘無人道剪羽行徑,後被遺棄於橋墩底。(圖 / 江和樹提供)

臺中市大里區內新橋下日前發現34只鴿子遭剪羽、斷腳遺棄,經臺中市議員江和樹通報臺中市動保處前往救援,全數帶回安置。經警方與動保處展開調查,逮捕詹姓男子到案,詹嫌稱爲避免鴿子亂飛才剪羽,因行爲已觸犯動保法,訊後函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涉案詹嫌剪羽工具。(圖 / 警方提供)

(圖 / 警方提供)

34只鴿子被剪斷單邊羽翼並被遺棄於臺中大里內新橋下,部分鴿子甚至連腳也被剪斷。(圖 / 江和樹提供)

據悉,現場34只鴿子皆遭到剪羽,其中2只腳受傷,動保處已全數帶回收容安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8日表示,經攜手動保處調查,查出涉嫌人爲詹姓男子。詹嫌因之前送給朋友的鴿子遭到退還,但他現居公寓,無處餵養,才找到河堤下方的空地餵養。

針對剪羽毛的部分,詹嫌表示,系避免鴿子亂飛,讓鴿子習慣固定在該處生活,待幾個月新生羽毛後亦不會返回原住處。警方表示,由於剪鴿子羽毛的行爲已觸犯動保法,訊後函請臺中地檢署偵辦。另斷腳部分有待獸醫釐清是否人爲造成。

霧峰警分局分局長陳祥麟呼籲,故意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另,飼主棄養動物行爲,亦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最高處15萬元以下罰鍰,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臺中市議員江和樹日前接獲民衆通報,大里區內新橋下發現34只鴿子遭剪羽、斷腳遺棄,現場滿地羽毛。(臺中市議員江和樹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江和樹服務處日前接獲民衆通報動物救援,前往內新橋下查看,發現約有30多隻鴿子聚集,都無法飛行只能不斷逃跑,通報動保處前往救援。江和樹7日上午隨同動保處前往瞭解救援情形,發現遭遺棄的鴿子遭到剪羽、斷腳,實在慘不忍睹。

他表示,目睹鴿子遭到不人道的惡劣對待,令人不捨。被剪羽、斷腳的白鴿無法飛行,「根本是丟着等死」,要求相關局處嚴查嚴辦,遏止虐待動物惡行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