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烏賊車」遊戲規則改變 檢舉達人月入12萬變5千
國內曾有「檢舉達人」靠着檢舉烏賊車,成爲一種時髦的賺錢方式,收入超過200萬元,但在環保署修法後,這些檢舉達人的收入也跟着驟減,有人賭氣說「不賺了」,就讓烏賊車一直污染下去。
爲減少空氣污染,環保署逐年提高空污標準,並於民國98年開始建立檢舉制度,鼓勵民衆檢舉烏賊車。據環保署規定,檢舉「烏賊車」成功者,一件可以拿到300元獎勵金。不過,隨着檢舉獎金髮放屢創新高,部分檢舉流於浮濫,讓各縣市政府受不了,環保署於去年11月起修改發佈「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舉及獎勵辦法」。
根據新法,在領取獎勵金的條件上,除了檢附佐證資料之不透光率超出法訂標準外(達不透光率標準以上),該車必須被通知檢測才能領取;另該車若有重複被檢舉的情形,則需依案件受理之先後順序評定,並僅獎勵最先超出法訂標準且被通知的案件檢舉人。
新法實施後,檢舉達人收入因此銳減。《聯合晚報》報導,前年第一名的檢舉達人原本每個月可靠檢舉烏賊車賺進12萬元,新法施行後,平均一個月只能賺5700元,檢舉所得不到以前的5%。
對於有檢舉者認爲環保署此舉等同「開倒車」、甚至放話不賺這筆錢了,環保署解釋,修法只是減少重複檢舉案,讓檢舉獎金核發更公平,並認爲只要夠勤快,還是可以賺到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