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離職嗎? 4招教你如何走得漂亮
想要走得漂亮,國外網站《mentalfloss》就提供了幾個秘訣,文章寫道,即便在原公司受了千千萬萬個氣,也不要就衝動和主管老闆槓上,意氣用事的結果很可能會讓你的聲譽受損,甚至影響未來的工作,圓滑的處理離職程序,對自己纔是最好的。
●檢查好你的合約
不少公司在員工報到前會要求籤下合約,離職前最必須注意的就是看自己是否有簽下「競業禁止」的條約,這項協議又稱「同行競業條款」,此爲僱主和員工間所訂的一種勞動契約,根據維基百科敘述,契約的內容一般是規定在「勞動契約終止後的一段特定期間之內,受僱者不得在相同產業中從事競爭行爲,以保障先前僱主之權益。」,美國佛羅里達的律師Donna Ballman就表示,這不只是對高層主管纔有的條約,很多基層也有可能會被偷偷加入這樣的合約,因此簽約前務必多多注意有無這樣的內容。避免準備到新公司的歡喜心情,被一封「律師信」給滅了。
Donna Ballman說,離職前檢查是否簽署「競業禁止」條款很重要,或是你可以發一封信給人資:「我已收到XX公司的報到通知,而且我認爲自己和公司並沒有簽署「競業禁止」條款,除非公司在72小時告訴我間確實有這樣的條款存在,那樣我就會多注意。」證明自己和公司做過溝通。
●提前告知上層後,做好收尾工作
到底該多久前提離職?根據臺灣勞基法規定,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需要在10天前告知;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需在20日前告知;工作3年以上者,需在30日前告知,若是有在適當的時間點提出來,而非倉促的「閃人」,對自已未來的回鍋,或是聲譽就不會有太壞的影響。
Donna Ballman表示,告知上司準備去新公司時不需要說得太過具體,但一定要對錶達感謝之意,謝謝公司給了一個訓練技能的機會,並且主動提出說會幫他們訓練好新人(或代替你位置的人),保證收尾的工作絕對會做到好,並且真的做好這件事,最後的上班日也要積極、努力,不要懈怠。
●別在離職前觸犯法律
千萬不要帶走客戶名單或是任何機密訊息!即便這是你一手辛苦打出來的天下,但事實上,那就是公司的財產。就算公司沒在在帳戶或電子信箱上更改密碼,但只要你離職了,就不該再偷偷登錄看訊息,不然很有可能會吃上官司。
●和前同事保持聯繫
這和談戀愛不一樣,在職場上,和前同事保持關係、偶爾連繫其實很重要,特別是若你們還在同一產業,那麼某天再相遇、合作的可能性就會很大。Donna Ballman建議以長遠的眼光考慮,不要自斷後路,若你還過河拆橋,小心他們游回來給你種重的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