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挺國會聽證、調查權 前提是合憲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20日)赴立法院就覆議案說明。記者曾學仁/攝影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爲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赴立法院備詢,與在野黨立委舌戰交鋒。在野黨立委要求行政院不可再用「毀憲亂政」形容立法院提出的法案;國民黨立委黃健豪更直接問卓榮泰是否支持調查權、聽證權?卓榮泰迴應,如能在合憲合法情況下讓立委行使權利,「我認爲是一種進步的展現」。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質疑行政院與大法官爭搶憲法解釋權,卓榮泰對此否認,但他同意行政院不是憲法解釋單位,憲法解釋權在憲法法庭,尤其解釋憲法,非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或行政院長解釋,在野黨通過的法案不一定是毀憲亂政。黃珊珊則要求卓榮泰以後不要用「毀憲亂政」形容立法院提的法案,行政院也不要自詡爲違憲審查機關。

黃珊珊也詢問,政院提出覆議全部國會改革法案,卓揆是否知道其中哪幾條是民進黨團版本?是否知道可以部分覆議?若認法條不佳,是否提出修法版本?卓榮泰說,行政院是憲政機關,對於憲法權利被侵害都有義務提出憲法救濟。

至於落實建立聽證調查制度,卓榮泰表示,這是他們的信仰,希望讓國會更有效率,行政院與立法院共同努力,是國家及國人的共同期待。

立委質疑爲何決定要覆議國會改革案的全部法條?卓榮泰說,行政院是與公法學者、專家討論後,決定全部覆議。國會改革不宜由行政院提出。是因這牽涉到機關、法人、人民、團體,所以行政院纔會提出覆議案。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則提問,行政院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每一條都提出覆議,難道沒有一條認同?沒有一條可以落實?卓榮泰說,整部法案提出覆議主要是需要重新檢視內部(條文),因爲條文之間有矛盾之處,所以行政院才就整部法案提出覆議。

黃健豪質詢時問卓榮泰,是否支持立法院應當要有調查權及聽政權?卓榮泰說,這並非是他支持與否的問題,而是憲法釋字五八五號有明確的規定。如可在合憲、合法的情況下,讓立委能展現權力,他認爲這是一種進步的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