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指示中火檢討6備用機組存廢 臺電2032年將採三原則評估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視察中火,只是等2032年檢討6部轉備用燃煤機組的存廢數量,臺電表示會依據三個狀況整體評估。(臺電提供)

行政院卓榮泰院長今(8)日視察臺中火力電廠(中火),對於6部燃煤機組轉備用不拆除質疑聲浪,釋出願在2032年檢討存留數量。臺電表示,屆時將綜合考量「地緣政治、氣候變遷影響與臺灣整體用電成長」等三狀況,評估調整緊備機組數目的可能性。

中火預計2026年完成第一期2部燃氣機組興建,屆時就會拆除2部舊燃煤機組。第二期4部燃氣機組已通過環評審查,預估從2031年至2034年,每年新增1部燃氣機組,2031年會再拆除2部燃煤機組,2034年剩下6部燃煤機組會除役,轉爲緊急備用。

卓榮泰今除宣佈中火2034年提前一年達成無媒外,也請臺電在2032年,依當時情勢再檢討緊備機組的數量。對此臺電發佈迴應,表示屆時將綜合考量地緣政治、氣候變遷影響與臺灣整體用電成長等狀況,評估調整緊備機組數目可能性。

臺電表示,中火一期燃氣機組計劃,原規劃會有4部燃煤機組轉緊備,但在前經濟部王美花前與臺中市政府協調後,改爲拆除2部,僅2部轉備用。

依據調整後的詳細時程,包括一期燃氣計劃2025年、2026年上線後,同年年底開始拆除燃煤1、2號機,燃煤3、4號機除役轉備用。

二期燃氣計劃預定2031年第1部燃氣機組上線,同年拆除燃煤3號、4號。2032年第2部上線,年底5、6號除役轉緊急備用機組。2033年第3部上線,7、8號轉備用。到2034年第4部上線,該年底燃煤9號、10號轉緊急備用。

至於緊備機組啓用時機,臺電表示只有在國安、天災時才啓用,但爲因應緊急狀況能隨時上陣,平時仍需進行測試運轉,估算6部燃煤機組測試運轉所需的用煤量,一年將不超過10萬噸,不到現在用煤量的1%。且啓動會通知臺中市政府,空污連續監測系統也會與臺中市環保局連線。

先前在環評中提出每年每部緊備機組,運轉時間不會超過720小時,臺電強調是環保法規賦予的上限,這是「最劣情境」設想,不應把「意外」當「平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