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看這裡!蔡英文報好康「租金補貼最高5千」
總統蔡英文21日透過通訊軟體報好康,政府再推有感政策,「行政院正式覈定租金補貼試辦方案,放寬補助租金標準,未來每月平均所得低於各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的婚育家庭將可申請最高5000元、20至40歲的單身青年最高4000元的租金補貼!」
針對內政部所提「協助單身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今年9月就要受理申請,將有2萬4千個單身年輕人及新婚與育兒家庭可受惠,行政院長蘇貞昌20日在行政院會表示,「這個案今天我就會覈定,希望有助青年敢婚、願生、樂養」。
內政部「協助單身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預計今年9月開始針對20歲到40歲的單身青年補貼2600元到4000元,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租金補貼則爲3000元到5000元,計劃將試辦一年。
補貼部分將因縣市有所不同,單身租金補貼分成三級距,臺北市爲每月4000元,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臺中市每月3200元,其餘縣市2600元;婚育租金補貼部分分4級距,臺北市5000元,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臺中市每月4000元,高雄市、臺南市每月3200元,其餘縣市每月3000元。
針對申請資格,內政部次長花敬羣說明,這次租金補貼大幅放寬,從每人每月所得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放寬至2.5倍以下;大約是家庭年所得低於20%分位點,提高至35%以下者就可申請補貼。如果以臺北市爲例,單身青年或婚育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1450元以下就可以申請補貼,新北市則是月收3萬6665元以下。
一、 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 市」就業租屋青年):20歲至40歲、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未婚、離婚或喪偶者。
二、 新婚育兒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2年內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三、 申請資格及方式: (一)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 (以「租屋處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爲認定標 準;向「租屋處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二)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三)家庭組成符合下列之一: 1. 20至40歲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 2. 2 年內新婚家庭。 3. 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四))家庭成員定義: 1. 20 至 40 歲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 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僅單身1人(戶籍內無配偶、直系親屬)。 2. 2 年內新婚家庭:申請人及配偶。 3. 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申請人、配偶 及未成年子女(含胎兒)。 (五)戶籍地應與租屋處同一直轄市、縣(市)。 (但符合「租 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之 20 至 40 歲單身青年不在此限) 貳、 補貼金額
一、 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依地區 別分爲新臺幣(以下同)2,600元、3,200元、4,000 元等3個級距(以新婚育兒家庭之補貼金額打8折),補貼期間最長1年。
二、 新婚育兒家庭: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參照「整合 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依地區別分爲3,000元、3,200元、4,000元、5,000元等4個級距, 補貼期間最長1年。 參、 補貼戶數
一、 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1萬2,000戶、新婚育兒家庭1萬 2,000戶,共2萬4,000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