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非法原料製動物用偽劣藥…查獲6千公斤 屏檢起訴3人

屏東地檢署去年8月接獲情資組專案小組,破獲動物用僞禁藥。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地檢署去年8月接獲情資,有業者涉嫌從大陸地區走私非法動物用藥,檢方組專案小組偵辦,兵分多路在高雄關、屏縣新埤鄉、潮州鎮搜索,查扣僞禁劣藥共約6000公斤,與相關製藥器具等證物,市值約300萬元。檢方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刑責起訴商行老闆葉姓老翁、王姓女子、黃姓老翁3人。

屏檢起訴指出,去年8月接獲情資後,組專案小組偵辦,發現某商號登記負責人王女、實際負責人葉姓老翁、與某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黃姓老翁等3人涉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罪嫌,先後執行兩波搜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葉姓老翁 3人獲准,今年2月偵結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葉姓老翁從2018年到2019年5月,向大陸地區及外國等不詳廠商訂購動物用原料藥,以船運貨空運方式寄送包裹輸入臺灣後,再自行調配爲動物用藥品,販售給買家,當時考量葉姓老翁年事已高,所以緩起訴處分,縣府也撤銷該商行販售動物用藥品的許可證。

檢方起訴指出,未料,葉姓老翁獲緩起訴後,竟不知悔改,2020年到2023年10月25日,葉女與曾男等買家洽商,確認要購買動物用藥品數量及純度等交易細節後,再從黃男與其他不詳管道取得動物用原料藥,之後在潮州鎮的某倉庫,原料藥添加葡萄糖等原料,加工稀釋成客戶指定濃度,分裝到空瓶、空桶,再以卡車運送到買家約定地點交易,將大量未經主管機關核可非法藥品流入市面,戕害所飼牲畜及食用者人體健康。

起訴指出,葉姓老翁在前案緩起訴處分後,不知悔改,偵查中矢口否認,且對相關犯行一概推諉不知,或羅織藉口逃避責任,犯後態度惡劣,且犯行嚴重戕害牲畜與食用者的健康,危害甚鉅,請從重量刑;王女在本案自白犯行,並主動向警方供出存放動物用禁藥的處所,配合檢警偵辦,有悔過之意,請從輕量刑。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引進不法藥品,畜禽水產養殖業者在購買及使用動物用藥品時,需認明包裝或標籤上註明「動物藥入字」或「動物藥制字」之字樣,切勿使用來路不明的藥品,以免誤用觸法。

屏東地檢署去年8月接獲情資組專案小組,破獲動物用僞禁藥。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地檢署去年8月接獲情資組專案小組,破獲動物用僞禁藥。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地檢署去年8月接獲情資組專案小組,破獲動物用僞禁藥。圖/屏東縣政府提供